蘇州市公安局公開招錄文職雇員簡章
經(jīng)市人事局同意,根據(jù)《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實施意見》,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文職雇員108名,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見《蘇州市公安局文職雇員招錄崗位表》)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文職雇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文職雇員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蘇州市區(qū)戶籍(特定崗位放寬至大市戶籍詳見崗位表)。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11月8日至1991年11月8日期間出生),F(xiàn)在公安機關各輔助性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單位證明)的治安輔助人員、戶口協(xié)管員、聯(lián)防隊員、合同用工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以下(1970年11月8日以后出生)。特定崗位招錄年齡詳見雇員招錄崗位表。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無陽性(僅乙肝表面抗體檢測一項陽性者除外)。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shù)視力)達5.0。男性身高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為158厘米(含)以上,其中報考摩托騎警員崗位的身高要求168厘米(含)以上,報考醫(yī)護輔助員崗位的身高可降低2厘米。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本次招錄報名一律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考生于2009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攜帶《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報名表》、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以及辦公自動化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醫(yī)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現(xiàn)場報名。報名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報名者應提前通過蘇州人才網(wǎng)(http://www.szrc.cn,下同)下載《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報名表》,按A4紙標準打印,填寫并粘貼好一寸彩色照片,帶至報名現(xiàn)場直接報名。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類。
考生根據(jù)崗位要求參加A類或B類筆試。A類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中《公共科目考試》占25%、《崗位技能》考試占25%、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B類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中《公共科目考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A類考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崗位技能》;B類考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荚嚥恢付◤土曈脮
筆試時間為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
請考生于2009年11月19日至20日自行從蘇州人才網(wǎng)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公共科目考試》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筆試成績于2009年12月1日在蘇州人才網(wǎng)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3、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調劑。
對于未滿招錄計劃的崗位,可從報考其他與該崗位的招錄條件、考試內容相同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6、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7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由蘇州市公安局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就業(yè)登記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或2009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蘇州市公安局辦理就業(yè)報到手續(xù),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雇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培訓或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公安文職雇員一律實行公益性崗位制度。公安文職雇員的薪酬待遇由蘇州市政府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雇員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225661轉20534;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5225661轉20442。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蘇州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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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公安局招錄文職雇員報名表
蘇州市公安局文職雇員招錄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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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揚中市審計局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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