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揚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揚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招聘
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規(guī)定,特制定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揚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A)、(B)》(以下簡稱《職位表》,附后)中各職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5日至1994年3月29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職位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生源和戶籍
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受本人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下同)限制,可報考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職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人員;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3、生源地為揚州市(含所轄縣、市、區(qū))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戶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
5、《職位表》中招聘條件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或另有專門規(guī)定的人員;
6、揚州市域(含所轄縣、市、區(qū))聘期內省、市、縣(市、區(qū))選聘的仍在村(社區(qū))任職的大學生村官;
報考人員除規(guī)定不受本人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應有揚州市(含所轄縣、市、區(qū))戶籍;
(七)符合本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相關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在讀非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聘職位及其具體條件
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揚州市2012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A)、(B)》:
揚州黨建網(www.yzdj.net)
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yzhrss.gov.cn)
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來源:揚州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ypnobirthingdownloads.com/)。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在揚州人事考試網上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30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3月25日09∶00-3月31日16∶00。
報名網址:揚州人事考試網(www.yzrsks.com)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完成繳費,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
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及其《職位表》,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
鑒于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筆試時間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同一,因此,在揚州全市范圍內,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等場合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報名時間截止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盡早選擇職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職位。
筆試考區(qū)安排及其有關要求,詳見考生報名須知。
(3)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職位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報考人數不足職位招聘計劃則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其他學歷要求的職位開考比例為3:1(揚州市曲藝研究所 “揚州評話演員”職位和“揚州彈詞演員”職位的開考比例為2:1),報考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有關情況及時在揚州黨建網、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后,原報該職位的考生可對照條件于4月1日09:00-16:00重新登錄揚州人事考試網改報其他職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
(5)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3、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在2012年4月11日-
4、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各審核部門(單位)根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各審核部門(單位)應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前資格復審時使用。
市組織、人社部門對資格審查工作及時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二)筆試
報考《職位表(A)》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綜合知識(A)》(含基本常識、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素質、職業(yè)道德,下同)。筆試范圍:基本常識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中“常識判斷”部分)相關要求,其它參考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綜合類,即A類;但不含“申論”部分)相關要求。
報考《職位表(B)》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綜合知識(B)》(所有職位均適當測試基本常識、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道德;同時,報考教育單位教師招聘職位的主要測試教育學、心理學,報考文化單位演員招聘職位的主要測試藝術概論、文化常識,報考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醫(yī)護藥技招聘職位的主要測試基礎醫(yī)學概論、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境WR筆試范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中“常識判斷”部分)相關要求;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道德筆試范圍參考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綜合類,即A類;但不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部分)相關要求;教育學、心理學主要考核教師應知、應會的相關基礎知識和基本理論,藝術概論、文化常識主要考核演員應知、應會的揚州曲藝文化常識和基本藝術理論,基礎醫(yī)學概論、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主要考核醫(yī)護藥技人員應知、應會的醫(yī)學基礎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常識。
報考《職位表(A)》的有關職位加試專業(yè)知識,詳見《職位表(A)》。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
上午:報考《職位表(A)》職位的考生—《綜合知識(A)》;
報考《職位表(B)》職位的考生—《綜合知識(B)》。
下午:報考《職位表(A)》的有關職位加試專業(yè)知識。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公共科目、專業(yè)知識筆試分別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市組織和人社部門分別確定《職位表(A)》職位,《職位表(B)》教育單位教師招聘職位、文化單位演員招聘職位、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醫(yī)護藥技招聘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該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3倍(揚州市曲藝研究所“揚州評話演員”職位和“揚州彈詞演員”職位按招聘計劃數2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之和,或無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限報考《職位表(A)》人員)或專業(yè)水平測試(限報考《職位表(B)》人員)的人選。各職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所屬市外事翻譯中心01、02職位,在筆試結束后,對公共科目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5倍的比例(不足5倍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口語測試人選,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谡Z測試后,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3倍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筆試總成績占70%、口語測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前,對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負責。
資格復審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前,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因復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
(四)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
《職位表(A)》,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職位表(B)》,采取專業(yè)水平測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市有關直屬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tǒng)(單位)專業(yè)水平測試工作,按統(tǒng)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實施辦法。專業(yè)水平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五)體檢
參加面試人員,按其筆試均分(<公共科目分數+專業(yè)知識分數>÷2或無專業(yè)知識考試的公共科目分數,下同)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參加專業(yè)水平測試人員,按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所屬市外事翻譯中心01、02職位參加面試人員,則按其筆試均分占30%、口語測試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市、縣(市、區(qū))同時(4月15日)進行筆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總成績仍然相同,則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僅考公共科目或雖考專業(yè)知識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組織和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按該職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遞補;如再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組織和人社部門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核發(fā)聘用通知書,被批準聘用的人員持聘用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凡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聘期制度(需實行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制度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yè)。聘用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考試成績、招聘結果面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邀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jiān)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jiān)察局)0514-87865400,市委組織部0514-87866380,揚州市監(jiān)察局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0514-80978252。
六、本簡章由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0514-80978061、0514-87866365)
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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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源將在本次筆試成績公布后舉辦A類(結構化)面試、B類教師面試培訓班,屆時見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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