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精神,經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有研究生學歷(全日制)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不受戶籍限制,其他人員限常州市(含2市5區(qū))戶籍;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的相關條件(詳見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招聘崗位簡介表)。
二、報名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常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czpta.gov.cn)
考生進入報名網頁,按網上提示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2、報名時間
考生須在報名的同時上傳照片。
繳費確認時間:
3、資格初審:
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在網上對考生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考生報名24小時內提出審核意見。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初審的監(jiān)督。
4、網上確認:
(1)考生應在報名24小時后在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確認。
(2)如考生尚未上傳照片,須在繳費確認的同時,及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報名筆試費100元。
(4)上傳照片或網上繳費有問題的,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9)86608919。
(5)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
(三)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在原簡章發(fā)布網站公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考生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與能力素質
2、筆試時間:
3、筆試成績合格線為筆試總分的50%。
4、筆試成績將在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二)面試
1、人選確定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2)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選將在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公布。資格復審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合格,考生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50%,如果該崗位未形成競爭,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60%。面試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三)綜合成績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監(jiān)督。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考察應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原發(fā)布招聘簡章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忌鷳趩挝煌ㄖ獔蟮胶4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八、政策咨詢和管理監(jiān)督
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負責本次招聘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519-86817032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組織人事處負責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9-85682866
九、本簡章由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常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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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14年泗陽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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