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系統(tǒng)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快南長區(qū)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更好的選拔優(yōu)秀人才,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yè)的高位均衡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中共無錫市委辦公室、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錫委辦發(fā)(2012)54號]精神,經無錫市南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5年3月22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7年3月22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2013年畢業(yè)或2011、2012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22日后出生)。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者。
二、招聘職位、數量及相關要求
見附件一(2013年無錫市南長區(qū)招聘教師職位簡介表)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3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報名地點: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局201室(無錫市揚名路12號)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無錫市南長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應聘考試資格。此表可自行從網上(http://www.ncjy.net/)下載打印,并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 報名時,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提供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合同或在職證明等)原件 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南長區(qū)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4)應聘人員必須以其最高學歷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5)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交納100元筆試費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當場領取準考證。
(6)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根據報名人數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選擇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考試費。
(7)補報名時間:2013年3月24日 (上午:9:00—11:00),報名地點不變。
四、考試要求
考核包括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二個階段,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
1、第一階段: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
筆試滿分100。重點對應聘者進行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能等方面的考核,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新課程理論、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學科專業(yè)基本知識及實際分析、運用能力等。(區(qū)教育局不指定相關參考書和范圍,也不組織相關輔導)
凡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和學前教育專業(yè)的考生,另需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該類考生待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后,將筆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階段的成績。第一階段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考生成績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http://www.ncjy.net/)上公布。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2(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
(1)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2)考試全部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并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3)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須交納100元考核費。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并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上公示。
六、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后,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報批手續(xù)。 2013年的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7月底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在2013年8月15日前未能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取消錄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http://www.ncjy.net/)上進行公示。
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yè)。
七、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5057395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南長區(qū)紀委信訪室:0510-85017401
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紀委: 0510-85052228
無錫市南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科:0510-8573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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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福建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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