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簡章
根據《宿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及時補充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市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正式事業(yè)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yè)單位共24個,計劃招聘58人(含黨群系統(tǒng)招聘8人35-42職位)。各單位招聘職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職位簡介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原則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6月21日至1994年6月29日期間出生)!堵毼槐怼分袑δ挲g有特殊要求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為1971年6月21日至1994年6月29日期間出生,在30周歲以下為1981年6月21日至1994年6月29日期間出生),按其要求確定;
6、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技能測試、報名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黨群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按本簡章的程序和方法組織實施,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環(huán)節(jié)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宿遷人事考試網、宿遷人才網等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職位表、體檢標準、專業(yè)參考目錄、政審考核標準等)。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6月21日09∶00-6月29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2年6月21日09∶00-6月30日16∶00;
繳費時間: 2012年6月21日09∶00-7月1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標準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人事考試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人事考試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考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來源:揚州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ypnobirthingdownloads.com/),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職位,補報名時間:7月2日9∶00—12∶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確認,于2012年7月3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或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世紀大道11號市人才市場1樓大廳),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7)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網址:宿遷人事考試網www.sqrsks.com
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2年7月5日—7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0527-84353301)聯系。
(三)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的科目為公共科目,有筆試加試專業(yè)要求的職位考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7月8日8:30—10:10
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2012年7月8日10:40—12:40
公共科目的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常識判斷、公共基礎知識)。筆試范圍:常識判斷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中“常識判斷”部分相關要求),公共基礎知識參考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A類,但不含申論)。
筆試加試專業(yè)科目的職位和考試內容見《職位表》。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專業(yè)技能測試
對需要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其報考職位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沒有達到1:6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職位表》,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技能測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五)報名資格復審與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對于報考有專業(yè)技能測試職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其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考單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屆時,參考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2012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雙向選擇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委培生、定向生、聯辦生還須提供委培或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及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專業(yè)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能證明專業(yè)性質的相關材料;要求具有本市戶口的須提供戶口簿,戶口落戶的最后截止日期為2012年6月29日;要求具有各種證件和學位的須提供各種證件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遞補規(guī)定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思維能力、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偡譃100分。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對于報考具有專業(yè)技能測試職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按《專業(yè)科目》筆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職位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考核辦法組織考核。
(八)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宿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日(同時公布聘用審批截止時間)。公示結束后3日內,由招聘單位填寫《宿遷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
在考核、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或考核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5927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301(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865(駐宿遷市人社局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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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財政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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