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教育系統(tǒng)2010年新教師招聘簡章
為滿足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jīng)縣政府批準,決定組織我縣2010年暑期新教師招考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單位和崗位數(shù)
1.招考單位:如東第一職業(yè)教育中心校、馬塘小學、實驗幼兒園,大豫鎮(zhèn)、長沙鎮(zhèn)、豐利鎮(zhèn)、洋口鎮(zhèn)、栟茶鎮(zhèn)、河口鎮(zhèn)、袁莊鎮(zhèn)、新店鎮(zhèn)、岔河鎮(zhèn)義務教育學校。
2.招考崗位數(shù):
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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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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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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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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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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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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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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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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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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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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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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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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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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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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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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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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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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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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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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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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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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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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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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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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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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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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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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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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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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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一崗位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招考崗位數(shù)的3倍,則核減或取消相應的招考崗位數(shù)。
二、招考對象及條件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國家計劃內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的如東籍畢業(yè)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如東籍畢業(yè)生。
3.2007年至2009年未就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如東籍畢業(yè)生。
4.報考職高崗位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高(職)中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的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崗位的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必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專業(yè)應與所學專業(yè)相同。
5.報考對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無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記錄。
三、招考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嚴格教師資格制度。
四、招考辦法及程序
招考工作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1.報名及資格審查
(1)集中報名時間:2010年7月22日~2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26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如東縣教育局。
(2)符合報名考試條件的2010年畢業(yè)生持《畢業(yè)生推薦表》(或報到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和所有證件的復印件報名。2007年至2009年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憑報到證(協(xié)議書)、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所有證件的復印件報名。報名時須繳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張和筆試考務費100元。進入說課、面試的人員,還需繳說課、筆試考務費100元。
(3)填寫《2010年暑期招聘教師報考登記表》,審查并確認資格。
(4)縣人社局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復審,凡經(jīng)復審發(fā)現(xiàn)報名資格不符的,即取消報考者考試資格。
2.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含技能測試)、說課、面試。
(1)筆試(含技能測試)(時間:8月1日)
經(jīng)審查取得筆試資格的人員于7月31日上午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8月1日上午8∶00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
其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生物、物理學科的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材教法(含各學科課程標準),總分100分;初中音樂、小學音樂、職教體育、初中體育、美術、計算機、學前教育的考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材教法(含各學科課程標準或幼兒園教育綱要)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總分100分(筆試占4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占6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安排在筆試結束后進行。
8月1日中午在筆試地點公布筆試(含技能測試)成績。筆試(含技能測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在合格人員中按不超過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劃定分數(shù)線(出現(xiàn)同分,一并進入),線上人員進入說課、面試階段。
(2)說課、面試(時間:8月1日、8月2日)
指定課題、指定時間進行備課、說課,說課結束進行面試。說課、面試總分100分(其中說課70分,面試30分)。說課、面試總分60分以上為合格。
3.公示考試總成績和單位崗位數(shù)、雙選洽談(時間:8月3日)
在筆試(含技能測試)及說課、面試均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招考崗位條件按筆試(含技能測試)成績(折算50%)和說課、面試成績(折算50%),兩項成績折算后相加的總成績以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洽談人員參加雙選洽談。如出現(xiàn)總成績同分,以說課、面試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洽談時如因線上人員自動放棄而出現(xiàn)缺額,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補錄。
五、其他相關事宜
1.錄聘的新教師為事業(yè)編制人員,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各類保險。
2.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過程全程監(jiān)督。凡發(fā)現(xiàn)報名資格不符或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報考對象考試或聘用資格。
3.擬聘用的畢業(yè)生經(jīng)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將檔案轉至縣教育局人事科。8月15日到縣教育局領取介紹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513-84512932,84162297。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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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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