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遷經開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教育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8名(正式事業(yè)編制),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行為,熱愛教育事業(y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志愿在宿遷經開區(q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fā)〔2013〕100號、蘇政辦發(fā)〔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fā)〔2015〕190號、宿建發(fā)〔2017〕193號等文件規(guī)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業(yè)單位的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或者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10.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11.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未滿3年的在編(在冊)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政社辦)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3月17日9:00-3月28日16:00。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資格初審與陳述申辯。
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3月17日9:00-3月29日16:00,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政策問題可與區(qū)政社辦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27-88859862。
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3月17日9:00-3月30日16:00?忌鷮Y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區(qū)政社辦陳述申辯,聯(lián)系電話:0527-88859862。
3.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3月17日9:00-3月30日17:30。
4.注意事項?忌趫竺c資格初審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忌谔顚懶畔⒑蜕蟼髡掌瑫r,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忌W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報名結束后,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6)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lián)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三)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網站(http://kfq.suqian.gov.cn/)另行公布,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范圍。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等。
3.筆試合格線?忌P試成績不低于筆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4.筆試成績查詢?忌赏ㄟ^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5.疫情防控。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四)報名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組織資格復審。具體事宜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網站(http://kfq.suqian.gov.cn/)另行公布。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公告、《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所獲榮譽或稱號、工作經歷證明(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材料。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時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2.面試繳費。考生在資格復審通過之后,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現(xiàn)金100元/人。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演課。
(2)面試合格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六)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偝煽儼凑展P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偝煽兿嗤,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疾烊诉x名單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2.考察內容?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七)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疾旌细袢藛T作為體檢對象。體檢名單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工作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手續(xù)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qū)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xù),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法和社會管理辦公室 0527-8885986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紀工委(監(jiān)察審計局) 0527-88859575。
六、其他事項
(一)年齡計算。18歲以上指2004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指198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二)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31日。“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
(三)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部門的資格。
(四)其他事項。所有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所獲榮譽或稱號證明等。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zhí)行。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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