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2022年區(qū)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區(qū)屬部分事業(yè)單位管理類崗位和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公開招聘搭建招聘平臺,提供服務,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徐州市2022年區(qū)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yè)生”,指在2022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yè)”條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按《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yè)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
3.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
(七)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八)“招聘對象”為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崗位,應聘者須具有徐州戶籍或為徐州生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1.以大學畢業(yè)生批準入伍的當年退役士兵。2.服役滿5年(含)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fā)布網址
徐州黨建網(www.xzdj.cn)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
徐州人事考試網(http://xzrsks.jsxzhrss.gov.cn)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具體網址附后)
招聘崗位詳見《徐州市2022年區(qū)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徐州人事考試網(http://xzrsks.jsxzhrss.gov.cn)
1.報名信息和照片上傳時間:2022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2年3月18日9:00—3月23日16:00
3.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每天9:00—16:00
4.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3月18日9:00—3月24日17:00
5.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2:00
(三)網上確認
1. 招聘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并負責解釋。“招聘對象”為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崗位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指導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工作。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招聘主管部門(單位)資格初審意見。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聯(lián)系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申請辦理報名筆試費用減免手續(xù)。聯(lián)系電話:0516-80800325。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或招聘主管部門進一步咨詢確認,聯(lián)系方式詳見《崗位表》。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公告發(fā)布網址上進行公布。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在2022年3月26日9:00—12: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4月13日9:00-4月15日24: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6)80800325。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中,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
各崗位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根據考試科目類別分別確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科目類別見《崗位表》中“考試科目類別”(經濟類中會計、審計的筆試試卷相同,統(tǒng)計及其他經濟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類”與“管理類”的筆試試卷相同)。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2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22年4月16日9:00-11:30;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及時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荚嚳键c設在徐州。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應聘人員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各類崗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形式在徐州黨建網、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徐州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范圍內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崗位面試人選,如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所屬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工作,應在其門戶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應聘人員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應按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放棄面試資格人員出現(xiàn)缺額的,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應聘同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招聘主管部門等網站公布。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的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如實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分別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
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面試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體檢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并組織實施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對依法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他應聘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加試。
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行業(yè)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xiàn)缺額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分別報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黨建網、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辦理備案及相關手續(xù)。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中,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管理權限分別負責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指導監(jiān)督。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 |
網 址 |
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 (區(qū)號0516) |
云龍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http://www.xzyl.gov.cn |
80803747 |
泉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http://www.xzqs.gov.cn |
85806117 |
鼓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http://www.xzgl.gov.cn |
87636323 |
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qū) |
http://hrss.xz.gov.cn |
85788440 |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
http://xetdz.xz.gov.cn |
87793294 |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咨詢電話:(0516)80806022
市委組織部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6)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紀委:(0516)83732486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網報系統(tǒng)使用、照片處理、密碼遺失等技術保障問題)
咨詢舉報時間:
招聘期間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監(jiān)督舉報郵箱:xzsydwgkzp@163.com
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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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南京信息工程大學2022年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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