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技術調查官公告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院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活動若干問題的暫行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南京市、蘇州市、武漢市、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設專門審判機構并跨區(qū)域管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的批復》,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計劃于2017年7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技術調查官6名,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大學理工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相關技術領域的工作,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3.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操守,有一定的文字材料撰寫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計算年齡的基準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
5.不存在《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任職回避情形;
6.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問題正接受調查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其他不適合擔任技術調查官的情形。
二、應聘人員專業(yè)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報名應聘:
1.在相關技術領域接受過系統(tǒng)的教育和訓練,具有5年以上該技術領域的工作經驗;
2.在相關技術領域接受過系統(tǒng)的教育和訓練,具有該技術領域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3.在相關技術領域獲得碩士學位,并從事該技術領域的實踐工作3年以上,工作業(yè)績優(yōu)良;
4.在相關技術領域獲得碩士學位,并從事該技術領域的研究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研究成果。
三、崗位要求及名額
1.崗位職責:技術調查官主要履行以下職責:明確案件技術事實爭議焦點;對技術事實的調查范圍、順序、方法提出建議;參與技術事實的調查取證、勘驗、保全;參與詢問、聽證、庭前會議、庭審活動;提出技術審查意見,列席合議庭評議;協(xié)助法官組織鑒定人、相關專業(yè)人員提出鑒定、咨詢意見;出具書面意見并對其負責等。
2.崗位名稱及數(shù)量:見附件
3.崗位聘期:3年,試用期6個月。
4.崗位待遇:年薪約人民幣20-30萬元,具體薪酬根據(jù)應聘人員條件及工作量與應聘人員協(xié)商確定。
四、招聘程序
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將組織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進行考試、體檢、考察并對選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無問題,簽訂聘用技術調查官合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
(1)時間: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9日16:00。
(2)應聘人員通過郵件進行報名,報名郵箱E-mail:nanjing.hr@163.com。
(3)報名郵件需提交材料:《應聘人員登記表》1份(請在附件下載);郵件主題及附件名稱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網上報名審查合格者,將以短信方式通知至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
2.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2017年8月12日(周六)9:00-16:00。
(2)地點:南京市高層管理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賢街119號)。
(3)報名所需材料:
①《應聘人員登記表》2份;
②應聘人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獲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及復印件;
③可證明應聘人員工作技能的相關資料,如:職稱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或獎狀、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業(yè)績證明材料等;
④近期一寸免冠白底證件照片2張。
按照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
(二)考試
根據(jù)擬參加競爭的專業(yè)崗位和人選情況,采用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價。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按照與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替補。體檢標準參考《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背景調查和考察
1. 背景調查。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主要對應聘人員登記表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驗證,著重了解其教育經歷、工作經歷等信息的真實性。
2. 考察。對背景調查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著重了解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情況。
(五)聘用
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及綜合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高層管理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間發(fā)放基本工資,正式錄用后按商定的薪酬待遇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xiàn)職的,予以正式錄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有關紀律和要求
1.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尚未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已經錄用的,予以解聘。
2.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名者不得托人說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3.本次招錄工作嚴格執(zhí)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紀檢組的有關人事工作紀律的規(guī)定,公開、公平、公正,自覺接受監(jiān)督。
報名咨詢電話:025-83102761
點擊下載>>>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7月
Tags:
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儀征市真州鎮(zhèn)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人員公告
- ·下一篇文章:寶應縣教育局2017年7月招聘教師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