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 [2013]9號)、《教育部考試中心關(guān)于201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guān)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3]222號)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廳相關(guān)文件精神,從2014年下半年起,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參加全國統(tǒng)考,現(xiàn)將我市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安排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本次筆試考試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9月9日至15日(網(wǎng)址:www.ntce.cn),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9月12日至16日,審核地點在揚州教育考試院(史可法路199號,鴻福家園對面),考試日期為11月2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時 間
類 別 |
11月2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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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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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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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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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 (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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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文化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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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專業(yè)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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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實習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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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江蘇戶籍,或人事關(guān)系在江蘇(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在江蘇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報考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蛘咂渌髮W本科及以上學歷;
5.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普通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shù)等級。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和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級及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quán)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三、報名方式及步驟
(一) 報名方式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忌趫竺陂g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報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錄。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
第二步:注冊。未注冊考生需首先進行注冊,注冊時考生需正確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大。焊袷綖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為宜。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F(xiàn)場確認時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審核將不能通過。
第三步:報名。戶籍或用人單位或?qū)W籍所在地為揚州市的考生須選擇揚州市為應試考區(qū),并根據(jù)本人情況選擇考試類別和考試科目,具體考試地點以考生下載的準考證上地址為準。
第四步:現(xiàn)場確認及繳費?忌诖_認期間到揚州教育考試院現(xiàn)場確認,審核通過后繳納考試報名費用。
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我市考生在報名期間需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報名,完成登錄、注冊、上傳電子照片以及報名等步驟,再由考生本人至現(xiàn)場進行確認及繳費,根據(jù)蘇價費函〔2014〕25號文件精神,我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2元。
(二)考生現(xiàn)場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戶籍在江蘇省內(nèi)的社會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guān)學歷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shù)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人事關(guān)系在江蘇省內(nèi)的外省戶籍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guān)學歷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還需提供技術(shù)資格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非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shù)厣绫9芾聿块T相關(guān)證明為準)。
3.江蘇省內(nèi)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考生本人學生證和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格式見附件1)。
考生按要求辦理完報名審核和繳費手續(xù)后,可在報名期間網(wǎng)上查詢報名是否成功,發(fā)現(xiàn)報名未成功的請及時與報名確認點聯(lián)系。報名成功的考生于(來源:揚州教師招聘考試網(wǎng)http://www.yzjsks.com/)10月27日-11月2日在報名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三)特別提醒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若由于本人填報虛假信息,導致無法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或教師資格認定,責任將由本人自負。禁止培訓機構(gòu)或?qū)W校團體替代考生報名,如有違反而造成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可對本人的報名信息進行多次修改,現(xiàn)場審核一經(jīng)通過,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作,報名系統(tǒng)將把新的密碼通過短信發(fā)送到考生報名時所填報的手機上。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4)確認點不一定是考試地點,考生需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四、成績查詢
12月1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忌鐚Ρ救说目荚嚦煽冇挟愖h,可在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內(nèi)向當?shù)乜荚嚈C構(gòu)提出復核申請。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五、違規(guī)處理
考試違規(guī)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六、其他事項
1. 有關(guān)《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等相關(guān)信息,請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站(www.ntce.cn)查詢。
2. 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咨詢電話:025-83235921、83235907,揚州市報名咨詢電話:87780020。
3.在2013年以后(含2013年)已經(jīng)參加原我省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1門及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符合免考條件申請人員認定過渡辦法詳見附件2。
附件:1.《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校學生在籍學習證明(樣本)》
2.《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揚州教育考試院
2014年9月3日
附件1:
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校學生
在籍學習證明(樣本)
,性別 ,學號: ,身份證號: ,系我校 級在校生,F(xiàn)就讀于
系 專業(yè),學制 年(本科/?疲。
特此證明。
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江蘇省定于2014年下半年正式啟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為實現(xiàn)省考和國考政策的順利銜接,特制定如下過渡辦法。
一、過渡期從2014年起至2016年年底。
二、2014年及以前參加過我省自行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全省統(tǒng)一考試,只有一門成績合格證仍在有效期內(nèi)(指2013年及以后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可以再參加一次我省于2015年3月(具體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自行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考試大綱和考試形式與改革前相同),補考成績有效期至2016年12月。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補考。
三、過渡期內(nèi),教師資格申請人為我省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免考對象,以及已取得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雙科合格證且仍在有效期內(nèi)的申請人,可以不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直接報名參加當?shù)卣J定機構(gòu)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合格、規(guī)定材料齊全的可以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四、2016年起,我省不再單獨組織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筆試,只有一門合格證在有效期內(nèi)的人員,需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全部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五、按過渡條件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人(來源:揚州教師招聘考試網(wǎng)http://www.yzjsks.com/),如申請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或不相近,仍須提供擬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書,才可以認定相應教師資格。但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則不再需要提供自學考試合格證書。
六、在我省或在其他試點省份報名參加全國教師資格筆試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請參加全國教師資格面試,不能申請參加過渡期內(nèi)各地認定機構(gòu)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七、2017年起,除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外,其他人員(包括所學專業(yè)與申請學科不對應的2014年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均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全部考試項目(筆試和面試),并提供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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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南京師范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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