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地區(qū)202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1、關于高郵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有關考生:
祝賀你進入公務員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按照《揚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F(xiàn)就高郵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1月27日-1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點:高郵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高郵市海潮東路28號,市人民政府行政大樓4樓西)。
三、資格復審提供的相關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江蘇省外生源的師范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戶首頁和本人信息內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忌F(xiàn)已辭職或離職的,還須提供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
(1)符合夫妻分居兩地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在揚州市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
(2)符合隨軍條件軍人配偶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3)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父母在揚州市的戶籍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4、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yè)(須普通高等學歷)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
6、報考定向招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60-69)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2)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學歷認證材料。
(3)從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并在畢業(yè)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查詢證明、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上述三類考生和報考此類定向招錄職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考生外,均須提供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等材料。
(2)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3)服現(xiàn)役滿五年的江蘇省戶籍(社會人員)或者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江蘇省戶籍材料或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查詢證明、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的考生,還須提供由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出具的工作年限、任職經歷、工作表現(xiàn)等相應證明材料。
9、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1)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的,取得證書可以報考。參加2023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者,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shù)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2)報考資格與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考試證書、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均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否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除上述材料外,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他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查詢網址: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2套),同時須提供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工作采用現(xiàn)場審核方式開展,原則上須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考生須確認符合2024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誠信做好資格復審各項準備。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須務必保持報名電話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發(fā)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回復?忌騻人原因導致公務員主管部門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lián)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由考生本人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放棄資格復審書面聲明(模板內容請致電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514-84686101、0514-80956102。
中共高郵市委組織部
2024年1月24日
和源2024年江蘇省公務員面試培訓班招生簡章 >>(考取后才付款!)
2、江都區(qū)202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有關考生:
2024年度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已公布,資格復審工作按照《揚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規(guī)定執(zhí)行,現(xiàn)將我區(qū)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及注意事項提醒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將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考機關通過短信等方式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民警察職位考生按公安機關通知要求執(zhí)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時間:2024年1月25日—27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
地點:揚州市江都區(qū)教育局招辦報名大廳(揚州市江都區(qū)龍川北路8號);
聯(lián)系方式:0514-86299302,0514-86299299。
三、資格復審材料清單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應當由本人攜帶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相關證明材料如下:
1.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江蘇省外生源的師范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戶首頁和本人信息內頁,或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忌F(xiàn)已辭職或離職的,還須提供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符合夫妻分居兩地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在揚州市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軍人配偶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父母在揚州市的戶籍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4.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yè)(須普通高等學歷)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
6.報考定向招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60-69)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②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學歷認證材料。
③從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并在畢業(yè)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上述3類考生和報考此類定向招錄職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考生外,均須提供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等材料。
②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③服現(xiàn)役滿五年的江蘇省戶籍(社會人員)或者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江蘇省戶籍材料或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的考生,還須提供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組織出具的工作年限、任職經歷、工作表現(xiàn)等相應證明材料,以及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
9.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資格與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考試證書、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均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否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10.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2份,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2份。
11.所有考生提供1寸彩照2張(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
上述證件及資格復審需要的相關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2套)。
揚州市江都區(qū)公務員局
2024年1月23日
和源2024年江蘇省公務員面試培訓班招生簡章 >>(考取后才付款!)
3、關于寶應縣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有關考生:
根據(jù)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tǒng)一安排,按照《揚州市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等相關要求,現(xiàn)就寶應縣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4年1月25日(周四)至1月27日(周六)。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點:寶應縣行政中心(寶應大道88號)縣委組織部2228會議室。
乘車提醒:(1)由寶應高鐵站乘坐118路公交車至尚東理想城下,步行約400米至縣行政中心。(2)由寶應高鐵站乘坐102路公交車至縣政府南下,步行約300米至縣行政中心。
三、資格復審提供的相關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江蘇省外生源的師范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家庭戶首頁和本人信息內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忌F(xiàn)已辭職或離職的,還須提供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有關證明:
(1)符合夫妻分居兩地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在揚州市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
(2)符合隨軍條件軍人配偶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結婚證、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3)符合父母身邊無子女情形報考的,還須出示父母在揚州市的戶籍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4、取得國(境)外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證書專業(yè)(須普通高等學歷)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
6、報考定向招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職位代碼60-69)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2)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學歷認證材料。
(3)從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并在畢業(yè)當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3日)從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役的軍人,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查詢證明、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上述三類考生和報考此類定向招錄職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考生,其中除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考生外,均須提供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職位代碼90-96)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選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等材料。
(2)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鄉(xiāng)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志愿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3)服現(xiàn)役滿五年的江蘇省戶籍(社會人員)或者生源(應屆畢業(yè)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須提供江蘇省戶籍材料或江蘇省生源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查詢證明、退役證、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8、報考定向招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的考生,還須提供由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出具的工作年限、任職經歷、工作表現(xiàn)等相應證明材料。
9、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1)職位要求取得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的,取得證書可以報考。參加2023年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的報考者,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通過A類合格分數(shù)線的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
(2)報考資格與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考試證書、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均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時間要求,否則視為不符合資格條件。
除上述材料外,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他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查詢結果。【查詢網址: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2套),同時須提供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工作采用現(xiàn)場審核方式開展,原則上須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2、考生須確認符合2024年度省市考錄公告、指南等考錄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誠信做好資格復審各項準備。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須務必保持報名電話通訊暢通,及時接收掌握發(fā)送的有關信息和通知,并按規(guī)定要求及時回復?忌騻人原因導致公務員主管部門無法及時與之取得聯(lián)系的,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由考生本人向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放棄資格復審書面聲明(模板內容請致電聯(lián)系),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同時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聯(lián)系電話:0514-88293897。
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
2024年1月23日
和源2024年江蘇省公務員面試培訓班招生簡章 >>(考取后才付款!)
揚州市直、廣陵區(qū)、邗江區(qū)、儀征市、警察職位202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即將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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