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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9-30 16:53:37  來源:本站整理

    江蘇省法院系統(tǒng)2018年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辦法》(廳字〔201620號)以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發(fā)〔20143號)、《江蘇省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蘇政法〔201523號)等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將組織實施2018年從律師和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1.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崗位法官1名、民事審判崗位法官1名;

    2.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崗位法官1名;

    3.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崗位法官1名;

    4.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崗位法官1名;

    5.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崗位法官1名。

    以上職位中,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等級設置為四級高級法官;中級人民法院為一級法官;基層人民法院為二級法官。

    二、選拔對象

    本省注冊登記的執(zhí)業(yè)律師,駐蘇或省屬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法學教學科研的專家學者。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忠于憲法法律,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法治信仰;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操守、從業(yè)聲譽良好或者具有優(yōu)良的師德和學術品行,公道正派,能自覺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善于理論聯(lián)系實際;

    3.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較高的專業(yè)水平和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yè)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主辦案件;

    4.具備公務員法、法官法規(guī)定的任職基本條件,取得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

    5.具有全日制大學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6.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3930日后出生);

    7.身體健康, 能夠勝任法院審判工作。

    (二)資格條件

    1.律師應具有在江蘇省內登記注冊的執(zhí)業(yè)證書,實際執(zhí)業(yè)不少于7年。具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可分別縮短一年、兩年執(zhí)業(yè)年限;

    2.法學專家應具有講師(或相當于講師)以上職稱,從事法學教學或者科研7年以上,具有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可分別縮短一年、兩年工作年限;

    3.具有與報名職位相匹配的法律專業(yè)知識,以及相應的法律實務及教學、科研經歷;

    4.獲得省級以上獎勵和表彰,具有突出研究能力和優(yōu)秀研究成果的可優(yōu)先考慮。

    上述經歷或任職時間,均計算至20189月。

    (三)不得參加公開選拔的情形

    1.被刑事處罰或者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或者吊銷執(zhí)業(yè)證書的;

    2.有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的;

    3.因違反職業(yè)道德、學術道德、執(zhí)業(yè)紀律或者行業(yè)規(guī)范受到懲戒、處罰的;

    4.受過黨紀政務(政紀)處分的;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6.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中有不良記錄的;

    7.配偶已移居國()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外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官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報名方式。

    現(xiàn)場報名地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南京市寧海路75號);預約電話:02583785686、83785626。

    郵寄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寄至南京市寧海路75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注明公開選拔),郵政編碼210024。

    報名時間:201810月9日至1018日。

    郵寄報名需于1018日(以郵戳為準)前,以快遞方式郵出。

    (二)報名需提交材料

    1.《江蘇省公開選拔法官報名推薦表》(見附件,自行下載),法學專家須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律師須經設區(qū)市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同意;

    2.身份證、工作證(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A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學歷證、學位證;

    3.工作經歷證明,證明具有報考職位的相關崗位工作經歷,要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設區(qū)市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公章;

    4.有代表性的論文、專著、獲獎及榮譽證書等材料。

    現(xiàn)場報名人員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復印留存后,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

    郵寄報名人員的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復印材料需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設區(qū)市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核對無異章。

    (三)資格審查

    1.省法院對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并通知所在單位。

    2.報名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各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該職位,相關情況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以重新補報其他職位,補報名時間:102090018:00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報考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選拔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法律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不指定復習范圍。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總分100分,及格分為60分。

    筆試時間:20181027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

    (二)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廳與省法院共同商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按選拔計劃15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初步人選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計。

    面試由省法官遴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面試考官由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專家組成,人數(shù)為7人。采取百分制方式計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調查評估和專業(yè)審查

    (一)調查評估

    省法院委托省律師協(xié)會和省法學會對參加面試的律師和法學專家分別進行調查評估,并出具相關調查評估報告。

    (二)專業(yè)審查

    專業(yè)審查由省法官遴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按照報考人員綜合得分,按選任計劃13的比例(不足13按實際人數(shù)計),確定參加專業(yè)評審人選,并將報考人員報名資格、調查評估報告、代表性的論文、專著、獲獎及榮譽證書等材料提交省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省法官遴選委員會從專業(yè)資格和能力角度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反饋省法院。

    七、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和專業(yè)審查結果,經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按照職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

    省法院組織招錄法院,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專業(yè)素質和群眾公認情況。

    體檢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八、公示和錄用

    省高級人民法院從考試成績、專業(yè)審查結果、考察、體檢都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由錄用審批機關在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擬錄用人選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缺額時,應按該職位參選人員綜合評價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每個職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錄用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處理。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窕蛘哌`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

    律師、法學專家被選拔為法官的,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禁止性規(guī)定,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得在企業(yè)、律師事務所及營利性機構兼職。其父母、配偶、子女在轄區(qū)內開辦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或者從事司法鑒定、司法拍賣等與司法活動利益相關職業(yè)的,應當按照任職回避的要求不再擔任律師事務所設立人、合伙人或者退出股份、調整工作。

    律師、法學專家被選拔為法官后,在試用期內,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未能按照要求不再擔任律師事務所設立人、合伙人或者退出股份、調整工作的,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錄用。

    九、公開選拔法官咨詢電話

    省高級人民法院:02583785312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02583577692

    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051487855192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051685952291

    南京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02583511054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中共江蘇省委政法委員會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司法廳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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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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