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揚州市事業(yè)單位政審通知
關于及時開展我市2011年公開招聘市直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察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人事處:
根據(jù)《揚州市2011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市2011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合格后考察工作函告如下:
一、考察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span>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勤廉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確?疾烊、真實、準確。
對考生報考時填報的有關個人信息和資格復審中提供的有關材料真實性以及是否具有報考職位的回避情形進一步核實。凡弄虛作假的考生,不能列為擬聘用人員。
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要按照規(guī)定組成考察小組認真進行考察,每個考察小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應采取查閱考生檔案、召開座談會、個別了解以及與考生本人進行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結(jié)束后,考察小組應當寫出書面考察報告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議?疾靾蟾嬗煽疾煨〗M全體成員簽名?疾靾蟾嫠降淖C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各招聘單位考察工作情況及其考察結(jié)果,由所屬主管部門把關核準。
三、下列材料于7月10日前按照人事管理分工分別報送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
1、《揚州市2011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考察表》(一式三份,同時附考察時群眾座談、組織鑒定等有關材料);
2、《揚州市2011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
3、招聘對象的相關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就業(yè)推薦表或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等材料。
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公務員錄用考察(政審)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四)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五)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span lang="EN-US">
(六)濫用職權(quán),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的;
(七)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九)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jié)論的;
(十一)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十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十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十五)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六)自2008年3月10日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6年3月10日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十八)2010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9、2010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十九)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二十一)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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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浙江省2011年招錄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學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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