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務員(含事業(yè)單位)政審標準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ㄒ唬┎痪邆涔珓諉T報考資格條件的;
。ǘ┥⒉加袚p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ㄈ┙M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ㄋ模┩婧雎毷,貽誤工作的;
。ㄎ澹╇[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或欺騙組織、領導和公眾的;
(六)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ㄆ撸┻`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font>
。ò耍E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ň牛┬孤秶颐孛芑蛘吖ぷ髅孛艿模
。ㄊ┰趯ν饨煌袚p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ㄊ唬﹨⑴c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ㄊ┯|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ㄊ┰蚍缸锸苓^刑事處罰,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ㄊ模┰婚_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五)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十六)自2014年1月19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ㄊ撸┳2012年1月19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ㄊ耍┳2014年1月19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ㄊ牛┳2014年1月19日(含)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ǘ2016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15、2016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ǘ唬﹪乐剡`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ǘ┯信渑肌⒅毕涤H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ǘ┻`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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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揚州市中醫(yī)院護士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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